记者从宁夏银川市建设局了解到,为促进对建筑施工降水的合理利用,避免水资源浪费,银川市出台《建设工程施工降水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从今年起,首次征收建设工程施工降水污水处理费,标准为每吨0.50元。
据银川市建设局公用事业主管汤进忠介绍,近年来,银川市城市建设快速发展,但一些建筑企业将抽取的地下水直接排入城市公共排水管网,造成水资源极大浪费;另一方面又加重城市排水系统的进水负荷和污水处理企业的处理成本。因此,今年银川市首次提出,对排入银川市城市公共排水管网的施工降水,征收污水处理费。
汤进忠说,排放建设工程施工降水的单位,须向银川市人民政府大厅建设局窗口提出书面申请,经核实后按应缴污水处理费的80%缴费并取得《临时排水许可证》后,方可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排放结束后,根据实际排放量补缴其余污水处理费。需排放建筑施工降水的单位未按规定办理《临时排水许可证》的,由银川市市政工程管理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按照相关规定,视情节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转载自中国水网)